医院6种补偿模型比较分析

  6种补偿模型都明确了政府和医疗保险的补偿范围,充分发挥医院公益性,破除“以药养医”机制,避免出现过度医疗,促进有限医疗资源合理利用,减轻医疗服务需方的经济负担,切实解决了“看病贵”问题[5]。但是部分补偿模型也对政府和医疗保险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,如大幅增加投入、完善医院管理机制和医疗保险机制等。

 

  在补偿模型一中,医院为政府纯财政补偿,医院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及卫生部分的相关规定,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,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的公平性和可及性,发挥医院公益性,为政府和医院自身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。但是国际上部分实行政府全额投入,保证了医疗服务的全民覆盖,却造成医疗服务效率低下,患者选择性很差,需要很长时间等待才可能得到住院医治。

 

  同时政府全额补偿在保障了医院公益性的基础上,带来了医疗服务需方(患者)的合理需求释放,但是也会随之带来部分不合理需求,造成资源浪费。所以,必须依靠充足的政府财政补偿,改变现有医院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方案,调动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,保障医院运行效率。并且政府可以根据自身财政收入情况,选择少数医院进行政府全额补偿,放弃部分医院。

 

  在补偿模型二中,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偿医院,在该补偿模式下,医疗保险部门可以利用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进行管理和约束,科学、合理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,同时促进资源合理利用,医疗保险部门对医院进行管理,有利于形成医院“管办分开”的良好管理模式。

 

  模型二对于医疗保险制度要求较高,可能导致医院会通过开展和增加非医保项目来创收,将负担转嫁到病人一方,将引起更为严峻的过度医疗、医疗资源浪费等问题。所以,政府和医保部分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,加强医疗保险部门对医院的管理,医疗保险部门可以通过提高准入标准,放弃部分医保定点医院,只选择部分医院作为医疗定点单位。集中人力、财力、物力控制医保定点单位运营,保证医院的公益性。加强医院管理,改变筹资和补偿方案以及支付方式。同时,可以拓宽医疗保险筹资渠道,吸纳商业医疗保险参与。

 

  在补偿模型三中,政府补偿医院总成本,明确划分政府财政和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偿的范围和补偿额度,使政府和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管更加有效,保证了医院医务工作者的薪酬等运营成本,而其他业务开支由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偿。医院管理者能够在保证总收入不变的基础上,从总量上对固定成本进行限制,控制医院成本,避免对医院产生过度扩张的激励,有利于控制医院开支和医疗费用过快上涨。

 

  在补偿模型四中,正常补偿基本医疗所有病种的开支,医疗保险转移支付其他部分。在我国,县级医院的主要职能应为保证基层群众医疗健康,解决常见病和多发病,加强对危重急症的抢救和转诊,减少病人的致死率。补偿模型四保证了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,更好地落实了“保基本、强基层、建机制”的医改工作重心,促进了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,提高了诊疗技术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,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,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实现。所以,针对模型四可以结合地区情况,不断扩大基本医疗覆盖面,改变医疗保险补偿方案,降低起付线,提高补偿标准,并鼓励医院改变支付方式,节省医疗资源,力争结余。

 

  补偿模型五和模型六在补偿模型三和模型四的基础上,考虑需求释放、物价指数、业务发展等因素对医院运行的影响,符合实际情况和现实要求。但是影响医院运行的因素复杂且具有不稳定性,难以准确估算。